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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王某同朋友在飯館內吃飯,朋友因滑倒遂與飯館方爭吵,王某喝酒後卻將前來調解的警察手部抓傷。記者昨日獲悉,朝陽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王某拘役5個月,緩刑半年。
  31歲的王某是北京人。今年8月13日晚,王某同一朋友在朝陽區八里莊一飯館內吃飯,她朋友起身時,因不慎踩到地面水漬滑倒。朋友認為這是飯館的責任,要求賠償且在地上久坐不起,飯館方打110報警。民警趕到後對雙方進行調解。此時,曾在席間飲酒的王某開始吵嚷,並辱罵、推搡民警,阻礙民警執法,還將一民警手部抓傷。反覆勸說無果,民警將王某當場抓獲。
 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,王某阻礙民警執法,還將民警手部抓傷,且其曾在2005年因吸毒被強制戒毒和勞教,2009年她還因信用卡詐騙被行政拘留。最終,朝陽法院以犯妨害公務罪判處王某拘役5個月,緩刑半年。  (原標題:女子酒後打警察妨害公務罪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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